关于开展高新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法培训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随着高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区的企业数量和用工人数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劳资纠纷也呈增长态势。我们在对各类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劳动用工不规范、管理上的疏漏和对法律理解上的差异而引起的。2008年《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实施,为切实帮助区域企业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构建高新区和谐有序的劳资关系。经研究决定,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将分批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新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部分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的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各单位参加培训人数不限。

二、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析

三、培训方式

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局机关部门负责人授课。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高新区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培训活动(采取轮训的方式,由企业报名,到达一定人数开班)。

四、培训时间地点

每期培训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劳动合同法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随意请假、缺席。

2、  高新区劳动保障局今后将定期对区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组织岗位培训;对国家有新的法律法规或重要规定出台的,将不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并记录在企业岗位培训台帐资料上;对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有投诉、举报经调查确有违法事实存在的用人单位,必须派人参加培训;对用工人数超过3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建议派1人以上参加培训;今后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评定先进企业及个人时,将把参加高新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依据内容。

六、报名方法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确定本单位“预备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填好《报名表》,传真至高新区培训中心,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预备报名人数统筹安排,分批确定具体培训人员及时间地点。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66653556       传真:66653552    66653557

七、培训费用:每人80

报名回执(请打印报名表格或自制报名表格)

参会单位名称

 

参会人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参训人姓名

 

 

 

 

 

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高新区培训中心

                                                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