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律格局下HR关于劳动争议预防、时效把握与举证技巧系列实务培训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配套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两部新的法律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上规范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构建了全新的劳动法律格局,对用人单位劳动争议预防、HR在现代化办公条件下如何收集管理证据及发生争议时如何举证和质证提出了挑战。
证据的专业化要求,从高效的资源共享数字化时代陡然回到了改革开放前的有纸化办公,使HR普遍感到困惑和无奈:仲裁时效对于企业有何作用?企业应如何掌握劳动争议的时效等?这些难题都呈现在HR 面前!“没有证据就会输掉主动、输掉官司”,已成为用人单位和法律实务界的共同判断和难题。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学界则认为“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并能合理巧妙地运用证据,赢得劳动仲裁和诉讼就不会成为难事!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保留、收集证据的意识,缺乏对证据的法律认知,不知道什么可以成为证据,不知道如何收集、收集何种证据,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变得有理说不清,后悔莫及!
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有效地收集和保管证据,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分析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举证、质证,如何确保证据充分有效,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负结果。
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生效以来,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与发展趋势
1、《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多来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分布及深层分析
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社保费纠纷?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要规定的相关解析
审限的缩短?时效的延长?先行裁决和先予执行?一裁终局?
3、新法律格局下企业应如何看待劳动争议?应如何应对事实上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关于“输”和“赢”?关于“赔钱了事”和“依法应诉”?关于仲裁诉讼成本的评估?
二、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效力及典型案例分析
1、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为什么没有证据就会被动、就会输掉官司?为什么企业的败诉率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证据管理不善?甚至是明明有证据却缺乏举证技巧导致败诉?
2、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为什么原告要举证?为什么被告只需要举反证?
3、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劳动争议中哪些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什么明明是员工无中生有,企业为什么仍需举证?
4、无需举证的几种情形
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等无需举证?如何有效率地使用无需举证的情形?
5、事实证据、依据证据
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是否有效?企业凭借客观上发生的真实员工违纪行为,为什么还是输掉官司?员工为什么怎么讲都有理而企业却怎么讲都要靠证据说话?如何扭转被动局面?
6、特殊证据的效力
(1)电子文档:邮件、公司内部局域网
为什么办公自动化在新法背景下受到挑战?如何对现有办公系统流程进行适当的改进?什么情形必须采用纸质书面化形式?
(2)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在法律证据上的效力?MSN、QQ等形式留言是否有效?这些如何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
(3)录音、录像
未经许可的录音、录像是否有效?企业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取得视听资料?如何取得?为什么录音笔使用存在证据上的瑕疵?
三、仲裁、诉讼中常见劳动争议焦点的举证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
1、加班费
加班费的证据?加班单?刷卡就算加班?加班审批制度也会无效?加班费基数规定无效?企业的举证责任?
2、年终奖
年终奖制度?员工的举证界限?到底是工资还是奖金?企业如何掌握年终奖及其他福利的主动权?
3、工伤、医疗期、休假
工伤举证责任在员工?还是在企业?如何防范假病假?管理休假也需要留有证据?
4、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
培训协议的格式化?竞业限制的条款设置与证据掌握?竞业限制纠纷的举证困难?
5、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误区?辞退员工的证据收集与设计?如何做到解除有据?
6、企业过错辞职及跳槽
单位最容易在哪些地方容易出错,导致授人以柄?社保费?加班费?如何应对恶意谈判员工?如何把握证据意识?如何取得相关证据?
7、事实劳动关系
员工不签合同有无灵活应对办法?万一不签如何处理?辞退?集体合同?免责声明?怎样的证据才是法律认可的?
8、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专业外包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合同?是否需要与派遣工签协议?专业外包如何防范风险?为什么企业掌握的书面证据越多越好?
9、时效的掌握
(1)时效到底是1年还是2年?
2008年5月1日以前的案件是否也受1年时效的约束?法院的口径还是2年?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的关键区别点在哪里?企业应如何使用?
(2)时效的变动?
时效的发生点?时效的中止?时效的中断?时效的延长?
(3)如何有效管理时效?
重要表单的时效管理?员工离职事项的时效管理?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年终奖等特别事项的时效管理?
(4)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的常见技巧
企业应如何正确拖“时效”?时效到底掌握在企业手中还是员工手中?企业的灵活性何在?
四、HR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证据的收集管理
1、录用条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员工档案、员工登记表、岗位职责
录用条件放在何处?面试记录为什么需要应聘者确认?劳动合同的格式化?档案管理的日常操作?员工登记表的设计?岗位职责的设计?
2、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及民主程序和公示、工资单、加班单、休假单、考勤卡、绩效考核
员工手册为什么是企业“小法”?怎样做到法律要求的“民主”和“公示”?加班休假表单的设置不当导致败诉?考勤卡到底起到什么作用?绩效考核的处理办法?
3、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企业在服务期间的日常证据管理?突发事件及争议情形下证据取得?竞业限制证据?
4、变更、调岗调薪、培训、协商不成
如何固定协商的过程?调岗调薪的书面管理原则?培训管理的日常证据收集?协商不成的证据取得?
5、退工单、解除证明、谈话记录、辞职申请、离职交接
退工单应如何正确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如何正确填写?谈话记录如何作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辞职申请的格式化表单?离职如何进行有效交接?员工恶意不交接的证据取得?
培训主要安排
一、课程主讲:
杨晓军:该同志系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十年,一直是民一庭的业务骨干,审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撰写调研文章多篇。2008-2009年,又在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人民调解进行对口坐镇指导,其调解水平也得到了长足的提高。杨晓军同志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擅长通过解释法律法规,寻求处理劳资纠纷的平衡点,使案件处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0年初,他作为全省基层法院两个代表之一,到江苏省法官学院为全省的预备法官授课,并获得一致好评。
陈伟忠:该同志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二十余年,亲自审理及负责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及群体性纠纷,在全国核心期刊多次发表劳动法专业文章,连续十年被评为省先进仲裁员。陈伟忠同志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注重细心分析案情,耐心讲解法律,所处理的案件均取得圆满解决。他多次受邀为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授课,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一直深受各方肯定。
王 叶:法律硕士,从事律师工作五年,历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现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综合审理庭庭长。
姚志华:公共管理硕士,具有律师资格,长期担任知名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
唐震宇:经济法学硕士,长期从事经济法、劳动法研究,发表多篇论文,在大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现任苏州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
二、课程对象:
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总监、法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士。
三、培训时间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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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培 训 内 容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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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9:00—11:30 |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以来,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与发展趋势 |
陈伟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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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13:00—16:30 |
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效力及典型案例分析 |
杨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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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9:00—11:30 |
仲裁、诉讼中常见劳动争议焦点的举证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1) |
王 叶
唐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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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13:00—16:30 |
仲裁、诉讼中常见劳动争议焦点的举证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2) |
王 叶
唐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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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9:00—11:30 |
HR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证据的收集管理 |
姚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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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13:00—16:30 |
主讲人与参与培训人员互动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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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地点:
苏州高新区培训中心,长江路433号。
五、培训费用:
总计费用1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茶点等)。
六、报名方式(点击下载回执
报名回执.doc)
请参与单位填写本回执单,于03月24日以前邮寄或传真至高新区培训中心。
联系人:沙菊香;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433号高新区培训中心;电话:66653556;
传真:66653552。 E_mail: lj2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