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持证上岗有关规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和安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培训鉴定工作,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苏州市人事培训中心、苏州高新区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个等级。今年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前培训及考试鉴定。
一、 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 培训考试认证
1、培训: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教材。
2、上课时间地点: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双休班)道前街170号。
3、考试: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鉴定日期:2010年11月21日。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
14:00-15:30(2级论文答辩)。
4、证书发放:考试鉴定合格后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范围有效。凡参加培训者,加发苏州市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收费标准
1、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培训费600元,考试鉴定费260元,教材资料费170元,合计1030元。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费1100元,考试鉴定费330元,教材资料费170元,合计1600元。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费1700元,考试鉴定费580元,教材资料费220元,合计2500元。
老学员,参加升级考试者,可减免培训费30%。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9月底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周六、日9:00-16:00(仅限高新区培训中心)
2、报名地点:
①长江路433号高新区培训中心,行政楼102培训科。联系电话:66653556、66655751传真:66653552 http://www.sndpx.com.cn
②道前街170号市人事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5227990、65237225.
传真:65227305 http://www.szpxjy.net
③解放东路258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7868030
传真:67868030 http://www.szzpzx.com
报名缴费时随带本人免冠二寸黑白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龄证明。
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苏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苏州高新区培训中心
二0一0年八月